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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068|回复: 3

【请教】上市公司董事及其他人合资设立公司是否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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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RT,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其中一名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公司合资设立公司,上市公司是否应当做临时公告?还是只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即可?
大谢各位大神!
发表于 2013-8-26 16: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做临时公告。及时向交易所备案。再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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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09: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kenshinlong 发表于 2013-8-26 16:18
不需要做临时公告。及时向交易所备案。再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即可。

十分感谢您的回答。那请问具体条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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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09: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江南 发表于 2013-8-27 09:02
十分感谢您的回答。那请问具体条文为?

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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