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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关于增持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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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07: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情形的,增持的股票锁定期规定: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锁定期为增持完成后6个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规定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应该按哪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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