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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企改制上市原单位员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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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6: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虾:

请教一下各位在处理事业单位\国企改制、上市过程中,关于改制单位的老员工的身份及用工一般是如何解决的?客户公司为事业单位改制,现拟将原事业单位的资产业务装入新公司上市,对于原事业单位的员工如果部分有技能的员工不愿意放弃事业单位身份,能否有什么办法能让其继续为新公司服务呢?看过一些处理有进行一次性买断事业编身份让其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内部派遣形式、签劳务合同或咨询合同等,不知道用何种方式处理更加稳妥和合法合规?感觉数量比较多可能影响新公司的人员独立性,会遭受质疑。哪位如有相关备忘录或实操经验还望不吝分享。先行谢过!!

据了解,之前有太极股份、苏大维格、天喻信息等高校任教人员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保留在高校的事业编制身份及组织关系,社保亦由高校统筹缴纳。也有通过内部派遣的方式,聘请顾问的方式进行,不知道各位有无新的案例补充或见解。感谢!
发表于 2014-3-19 17: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哪位有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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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36 
发表于 2016-5-5 17: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这块最新操作方式是如何?请教下。
我感觉现在不能容忍这种企业职工仍保留事业单位编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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