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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需要发表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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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6: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rt,请给出理由,谢谢~
发表于 2014-5-29 16: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上市规则规定的,非标意见董事、监事、独董、会计师都要给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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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21: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管
3、相关董事、高管的薪酬
4、重大关联交易(300万或净资产5%)
5、对外担保
6、MBO(董事会中独董要占1/2以上,2/3独董同意后提交股东会)
7、现金分红
8、募集资金
9、股权激励
10、重大资产重组
11、年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
12、控股股东出售限售股(出售后低于50%30%或者于第二大差5%以内【创业板?求教】)
13、独董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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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0 08: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12111986 发表于 2014-5-29 21:26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管
3、相关董事、高管的薪酬

这个是自己总结的吗?

点评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3.4.3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没有相关董、高,是所有董、高  发表于 2014-5-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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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2: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enzowong 发表于 2014-5-30 08:57
这个是自己总结的吗?

创业板有这个规定,但是中小板和主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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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 21: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mazel 发表于 2014-5-31 12:32
创业板有这个规定,但是中小板和主板没有

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适用。具体参见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8条: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在报送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和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二)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发表的意见;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10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在报送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 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二) 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3《深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6.13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在报送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二)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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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4 13: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tony12111986 发表于 2014-5-29 21:26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管
3、相关董事、高管的薪酬

十二、上市公司年度证券投资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对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如有)和独立董事应对证券投资专项说明出具专门意见:
(一)证券投资金额占上市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
(二)证券投资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上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数,取其绝对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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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09: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在报送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和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二)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发表的意见;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和相关决议;
(四)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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