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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15日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柜台办法》)对券商柜台市场业务做了详细规定,多重利好券商。同时发布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报价系统》,打造了一个包括券商柜台、区域股交中心等在内的私募产品发行、报价和转让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推进。
主要观点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推进,多重利好券商。《报价系统》将实现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券商柜台等私募市场互联互通,打造统一的私募产品市场,与主板、新三板互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推进。券商申请成为参与人,将自身柜台市场与报价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柜台市场业务的延伸,在柜台市场上的业务都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和强化,对经纪、资管、投行、融资等各业务均有所裨益。
柜台市场业务转常规,最大限度简政放权。两文件规定私募产品的发行、转让如无需监管层事前审批或备案即实行事后备案,证券公司无须向协会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标志着券商柜台市场业务转常规,“无审批即备案”也是最大程度简政放权,便利私募产品的发行与转让,有助于券商柜台市场业务的开展。
私募产品范围广,收益权凭证值得期待。两文件规定的券商可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私募产品,《报价系统》还允许券商直接创设私募产品,大大增加了券商产品创新空间。券商收益权凭证也包含在内,通过柜台市场或报价系统发行收益凭证融资可以拓宽券商资金来源,直接利好资本中介业务。
完善基础功能,服务客户以账户为中心。《柜台办法》规定券商可为在其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私募产品提供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可以为客户依法持有或者管理的私募产品提供保管、清算交割、估值核算等服务。证券公司的托管、结算等基础功能得到完善,能够通过账户为客户办理各项业务,服务客户真正以账户为中心,在更好的为投资者服务同时也增加了收入来源。
投资建议
报价系统的建立标志着私募产品市场发行、转让的统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再推进,极大的拓展了券商业务空间,拓宽融资渠道,多重利好券商,维持“增持”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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