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094|回复: 8

[疑问求答]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不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5 15: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三会签字:
《章程指引》中董事会记录由董事签字;监事会记录由监事签字
《治理准则》中董事会记录由董事、董秘、记录人签字;监事会记录由监事、记录人签字
请问应遵守哪条?

评分

参与人数 3 +1 +11 收起 理由
zenithz + 5
germain + 1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1-5 17: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怎么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5 19: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按治理准则吧。指引法律效力低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5 20: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则2002年,指引2006年,都是证监会发的,应该按照指引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5 20: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章程指引》和《治理准则》规定并不矛盾,。
一般《章程指引》只是对董、监事做原则性规定,而《治理准则》是进一步细化。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当然要有参见会议的董监事签字,当然也需要董秘、记录人签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5 21: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这类问题按要求高的来处理是没有问题的,
个人理解这里以治理准则为准。
5楼说的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5 23: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治理准则》,《指引》不是强制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6 00: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交所及创业板均有如下规定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治理准则应是不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6 14: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多的选就可以,因为两者规定不冲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11 17:06 , Processed in 0.261410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