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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公司法判断两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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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9 16: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是实收股本总额,故股东不能分期出资;

2: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该自然人股东1岁的孩子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发表于 2009-11-19 19: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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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0: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个,错的,如果是有限公司,章程可以约定.
公司法76条规定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承继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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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0: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题对,题目说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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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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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对。2、没有问题。再问:在2中,小孩子是否可以享有股东的全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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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09: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股东权利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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