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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6: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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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鲁北化工: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
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2000年8月28日至2000年9月8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
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配股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在其办理指定交
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凡是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鲁北化工”
股东均可按照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配股简称“鲁北配股”,配股代码700727,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6.00元。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社会
公众股股份乘以配售比例(0.3),不足1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时, 可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其指定
交易的券商营业部申请认购配股,股东申请认购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
国有法人股股东配股手续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协商处理。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应配股份视作社会公众股股东自动放弃, 承销团负责包
销余额。
国有法人股股东认购的可配售股份由承销商代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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