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82|回复: 6

[疑问求答] 公司法相关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8 16: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经理?

2.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不受任何限制?

3.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出资的,两个以上要行使优先权的,协商确定,不然按转让时的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4.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章程可以规定不能继承?

5.
章程对公司、股东、董监高具有约束力,对职工没有?

6.
公司为所有股东(不限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发表于 2009-12-8 20: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不设
2.可以不受限制的转让。公司对此处没有章程约定一说,内部自由转让为法定权利。
3. 章程无规定的,应为实缴出资比例
4. 章程可以对继承有限制。财产权是法定继承章程不能限制,但能否成为股东要看章程约定。
5. 对普通职工没有直接约束力
6. 公司法是这样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经出席的无关联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评分

参与人数 2 +5 +5 收起 理由
zenithz + 5
嘟嘟之父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8 20: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小战士


    赞一下小战士的公司法功力!十分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21: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3.应按照转让时的出资比例确定,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资比例”,是认缴比例,而不是实缴比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8 23: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经理?

2.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不受任何限制?

不受限制

3.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出资的,两个以上要行使优先权的,协商确定,不然按转让时的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正确

4.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章程可以规定不能继承?

可以规定

5.
章程对公司、股东、董监高具有约束力,对职工没有?

职工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职工

6.
公司为所有股东(不限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可以

评分

参与人数 1 +25 收起 理由
嘟嘟之父 + 2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14: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生命周围


    这个问题我也在考虑,说的出资,但没说认缴还是实缴?
根据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优先认缴增资,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实缴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9 16: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时”的出资比例,不就是指实缴的出资比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17:33 , Processed in 0.207773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