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15|回复: 2

[疑问求答] 再问不能发行公司债的情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29 17: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债试点办法里只列举了: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一) 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四)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那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董监高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涉嫌犯罪,审计报告为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这些情形,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吗?

发表于 2014-10-29 22: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不可以就是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0 22: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证券法》中还有3条:
(1)前一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没有发行股票那么严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1 21:59 , Processed in 0.186415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