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xihuazi

请教:历史出资不实(按旧公司法),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6 08: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一稿公司法是2005年10月27日公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我估计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要求在实务中已经放宽。同意楼上各位看法,工商局出文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6 09: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文都不用出
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处罚期为两年,违法行为2005年已经消失,工商局已无处罚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7 14: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6-7 14: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xihuazi


  应该不构成,理由:三年报告期之外;补足已经三年以上;还有一个考虑是:50万元占目前净资产比例很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30 13:15 , Processed in 0.199862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