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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tscNO.1帅哥

[模拟出题] (简单计算)国有股充实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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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16: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法规第9条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 并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对非国有出资人给予相应补偿;或者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以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
难道说可以选择不划转股份 把相对应的资金上缴金库就行了?请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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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8 21: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以现金划转吧!有利于保持控股权,实施时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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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3: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境内股市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第6条、第9条的规定,本例中:
应划转股份数= 1亿*10%*60% =600万股
应补偿其他股东现金= 1亿*10%*40%*10 =2400万元

《境内股市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
第六条 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第九条 混合所有制的国有股东,由该类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按其持股比例乘以该类国有股东应转持的权益额,履行转持义务。具体方式包括:在取得国有股东各出资人或各股东一致意见后,直接转持国有股,并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对非国有出资人给予相应补偿;或者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以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

为了验证,我查了光大证券招股书,就是采用上述计算思路:
5、关于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 号),本次拟发行A 股52,000 万股,国有股东光大集团应将所持的26,293,817 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光控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光大集团(香港)承担。光大集团(香港)应按照中国光控应划转股数13,768,164 股乘以光大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在光大证券上市后一次性缴清;国有股东上海兖矿投资应将所持443,497 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发行人无其他国有股东,上述应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26,737,314 股,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14%。

注:光大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40.92%;中国光控国有股占54.5%,持有发行人39.31%;上海兖矿为国有独资,持有发行人股份0.69%。本次公开发行5.2亿股。
验算过程如下:
按规定第6条计算应转持股份总数 = 5.2亿*10%  =5200万股
然后在三家国有股东间分配:
光大集团应转持股份 = 5200*40.92%/(40.92%+39.31%+0.69%)             =2629.6万股
中国光控应转持股份 = 5200*54.5%*39.31%/(40.92%+39.31%+0.69%) =1376.7万股 (出资人以现金缴清)
上海兖矿应转持股份 = 5200*0.69%/(40.92%+39.31%+0.69%)              =44.34万股

大家自己再计算下,我觉得可以定案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为企业考虑方案时,比较现金缴足、划转股份两种方案还需要考虑所得税、发行价、未来成长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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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17: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jun_kaku


    算得非常详尽,谢谢!但我我看法有不同之处。
    首先应界定:本帖子中,发行人的国有股东(即办法中规定的国有股东)是直投公司,持有股权比例比例为5%;证券公司是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持有股权比例为100%。
   《实施办法》规定的转持股数及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只包括了“国有股东”持发行人的持股比例及“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持“国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再高一级的已经没有规定了,所以说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如何不影响转持股数的计算。当然这么规定是有漏洞的,即发行人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如果是混合所有制,其补偿的标准没有规定。
    所以应转持的股份数:发行股数1亿×10%=1000万股
    证券公司国有股东对非国有股东的补偿,自行协商吧:)
    仅从法规字面分析,无案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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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3 16: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正解。
   至于补偿,因为划转的是B持有的C的股权,虽然在转的时候已经考虑了B的国有股权比例,但最终造成的“损失”是由B承担,即由股东A和其他股东共同承担。所以,还是应该向其他股东补偿。
   一句话,无论转持了多少,都对非国有股东的财产造成了损失,就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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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19: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转持上限是40000*5%=2000万,还是(40000+10000)*5%=2500万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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