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撤销发行的苏州恒久周二晚间公告称,公司将按规定,把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苏州恒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亿元,扣除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463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91亿元。 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本金及截至6月23日产生的利息全部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主承销商决定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本金及截至6月23日按照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部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据此,公司和主承销商应返还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4.17亿元。公司和主承销商将于6月24日将应返还资金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账户,并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上述资金于6月25日划至其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同日,各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将返还资金划至投资者资金账户。6月23日,公司同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全部已登记股份的注销手续,双方之间的证券登记服务关系自股份注销之日起终止。 此前,苏州恒久于今年3月9日公开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定为20.80元/股,并已完成申购及摇号抽签的全部过程。公司于上市前夕公告称,有关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 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撤销2010年2月26日做出的关于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