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党委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以及《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原油期货交易的批复》,还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中国证监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另外,还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1、问:请介绍一下证监会今年以来查办的操纵市场类案件相关情况?
答:操纵市场的行为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我会严厉打击的重点。今年来,操纵市场新型案件增多,多种操纵手法交织运用、复杂隐蔽。针对操纵市场类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会及时调整打击重点,强化线索筛查工作,集中力量组织查处。1-11月,我会针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启动调查53起,重点查处了以“市值管理”名义相互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利好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为防止操纵市场行为借机抬头,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会将进一步强化实时监控,对交易异常行为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问:有媒体报道称,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修订已经获监管层内部通过,目前正在走签发流程。请问能否向证监会了解一下该法规的相关进展?
答:为落实“新国九条”和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支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我会启动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条件成熟时,将按法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3、、问:近期有报道称监管层对券商融资业务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调整比例,控制风险,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我会近期未对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进行窗口指导。
4、问:有传闻称证监会下周派检查组查券商两融杠杆,请问是否属实?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今年以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融资类业务快速发展,规模较大。为促进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按照今年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我会将启动第四季度现场检查工作,对部分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