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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aoyijie2001

关于股改中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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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0: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正在做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例,经中介机构讨论说不用交税,但尚未完成最后的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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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4: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改前后注册资本没有变化是不用交税的,剩余的5000万计资本公积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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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7: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缴纳的
但是实践中,一般都能搞定税务局,争取暂缓缴纳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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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8-15 18: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制时以净值产折股,包括未分配利润转入股本和资本公积在税法上视同利润分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转入资本公积部分为股本溢价,该部分在未来转赠股本时是无需纳税的了,如果在未分配利润折股时不交税,那所有的自然人持股公司都这样操作,就不用交税了,这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点评

这种分析应该是正确的,需要缴税。但是可以申请缓缴。  发表于 2014-9-2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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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6 12: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树 发表于 2012-8-14 14:27
暂时不需要缴纳,股改时,用“资本公积-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增加“股本 ...

好像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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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14: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要交的,只要是留存收益转实收资本,自然人持股都要交的。
但是实践中大部分不交,通过各种手法规避,财政补贴、不向税务局申报、股东兜底等等,一般来说在上市前最好搭建一个持股平台,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折股时就不用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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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8 11: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给的链接是个好文件~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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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9 13: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本公积-溢价部分不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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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08: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树 发表于 2012-8-14 14:27
暂时不需要缴纳,股改时,用“资本公积-溢价”以外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增加“股本 ...

同意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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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14: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老树的观点,按照题目所述不交个人所得税是可以的,但各地的税务机关做法不同,最好是获得当地税务机关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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