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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请问在执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时,按企业合并和按业务合并会计处理上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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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8-13 2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0-8-14 12:24 编辑

如题----------
发表于 2010-8-15 1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合并只是业务合并的一种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是指吸收,控股,新设三种形式的合并,通过会计准则对三种合并形式的定义,合并中相关概念的确认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资产收购是59号文对于涉税角度对企业合并实质意义的判断.只要收购相关资产构成业务从涉税的角度看应该符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概念,   但从会计处理上,资产收购由于不涉及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 可能设计的会计准则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收入等涉及资产买卖及交换等准则,角度不同,   总而言之,,实质上构成收购,但会计上合并准则规范与确认,及提供处理规定的是其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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