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949|回复: 4

[疑问求答] 股东大会对担保的决议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8-30 10: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好!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第一条(三)第二款“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而公司法第104条第二款“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两个规定有冲突吗?半数以上和过半数不是一个概念啊。
    例如:A上市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控股股东持有5300万股,股东大会需要对上市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做出决议,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为8300万股(含控股股东5300万股),如果同意股数为1500万股,该决议是否通过?
发表于 2010-8-30 12: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半数以上:〉1/2;
过半数:〉= 1/2;
上述情况,至少超过1650万股才可通过决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0 14: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对于上市公司适用1/2以上的规定,其他公司适用过半数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0 16: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觉得应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毕竟公司法是上位法,关于不一致的其他规定还有,但我感觉在判断时候,都应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0-21 12: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出席表决权的过半数,而证监会的文件如章程指引、规范担保的通知,都要求出席表决权半数以上,应该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5-2-20 10:13 , Processed in 0.202917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