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0年8月23日获得重组委有条件通过,即向重庆商社和新天域湖景(香港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新世纪百货的61%、39%股权。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商社集团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新天域湖景承诺:如果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登记之日,其持续拥有新世纪百货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如果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登记之日,其持续拥有新世纪百货权益的时间超过十二个月,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完成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但是,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发生了变化,新世纪百货的两家股东分别做出如下承诺: 1、商社集团承诺: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原因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商社集团自完成本次交易股权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重庆百货股份(即包括本次交易取得的和原持有的)。 2、新天域湖景承诺: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原因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新天域湖景自完成本次交易股权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拥有的重庆百货股份。 也就是说,新天域湖景的股份锁定承诺从12个月调整成为了36个月。 应该不是持股时间的问题,新天域湖景在2008年7月11日持有新世纪百货39%股权,至今已经超过了1年的时间。 有哪位知道其中的缘由以及依据,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