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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keHou

[其它] 丰林木业:IPO不是用来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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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11: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赌协议还是应当区别内容来看,毕竟赌的内容不同,审核的力度应该有所不同。我认为在这个案例中证监会已经体现出了区分审核的态度了。认同5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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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21: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是证监会认可了对赌协议,而没考虑过时IFC要求强行上会

关于对赌协议,大家可以看下金刚玻璃的招股说明书,在反馈意见之后就被清理了。

我个人认为是IFC不愿意清理,企业没办法,只能强行上会。

最新的保代培训中也指出,对赌、一票否决是不被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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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22: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被否的原因可能是1、 过分依赖税收和汇兑损益,在扣除这两部分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大概在7.19%(2009年)、8.27%(2008年)、14.85%(2007年)。可以,核心的盈利能力并不高。
2、公司前身股权经历多次变更,但是股权转让价格都非常的蹊跷:公司前身丰林开发成立于2000年,发起人之一的宋华将出资60万元以5万元的价格于2002年9月转让给扈宁丰林,折价如此之大没有给出任何说明,之后两个股东在将全部出资额以1:1作价转让给丰林国际,没有给出任何的定价依据的说明,同时值得关注的是,两次股权转让的时间如此的紧凑。在后来的股权转让中也同样的定价非常奇怪且没有披露定价依据。特别是最后金石投资等低价突击入股。
  同时,公司多次资产购买均来自实际控制人,目前实际控制人旗下其他企业均亏损,拼凑上市主体之嫌很重,感觉不到一个正常的经营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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