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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考点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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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8 16: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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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
(1)到期日固定(债券)
(2)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注意浮动利率债券)
(3)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4)非衍生金融资产
(5)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必须)

(1)到期日固定
由于要求到期日固定,能够划分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是债权性投资,权益工具投资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注意理解“回收金额可确定”。
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不能由于某债务工具投资是浮动利率投资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浮动利率债券的回收金额不是固定的,但是可以通过测算方法确定其回收金额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3)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a、有明确意图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选择题考点
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持有到期的情况:
  • 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非债券类金融资产)
  • 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在没有发生重大严重事项情况下,持有人变卦。)
  • 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合同条款,明显违反正常人的商业判断)


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
发行方行使赎回权,投资者仍可收回其几乎所有初始净投资(含支付的溢价和交易费用),那么投资者可以将此类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方拥有要求发行方赎回债务工具权利的,投资者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注:对于发行方拥有赎回权,投资人要通过判断赎回金额能否覆盖初始净投资来确定是否可以将债券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对于投资方有权利要求发行方赎回债券的,投资方一定不可以将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就不需要判断赎回金额是否覆盖初始净投资。)

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主要包括(多选题掌握,不必记忆,理解为主):
  • 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 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 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 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 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注:以上事项为投资人无法控制,严重影响了投资人最初取得金融资产时做出持有至到期决定的判断基础。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业务,法律环境出现重大变化。)

b、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投资

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非重要考点,了解)
  • 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没钱)
  • 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没条件和环境)
  • 其他


(4)、非衍生金融产品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3个类别的金融资产必须是非衍生金融资产。

(5)、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必须)
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必须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与之对应的,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无报价。
所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项”之间不存在重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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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0 22: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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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20: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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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09: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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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11: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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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16: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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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15: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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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4 16: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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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7 0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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