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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59|回复: 4

关于会计上个人账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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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22: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的一个公司客户,销售产品的收入没有走公对公账户,而是走的私对私账户(也即走的股东私人账户),这部分产品销售有的签署了合同,有的连合同都没有签,并且交易有的发生在境内,有的出口到境外,直接收取的美金到股东私人账户。

现在公司希望挂牌新三板或者被上市公司并购,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5-3-19 14: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清问题,承认错误,改进内控,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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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5-3-19 14:16
说清问题,承认错误,改进内控,做出承诺。


你好,谢谢你的回复。我还是不太了解,在会计上需要再把以前的合同补起来并且再走一遍公对公账吗(但这种操作估计客户不会配合再走一遍)?还是说只要说明问题,并由股东作出承诺发生问题由其承担就可以让过去的归过去,可以一刀切重新开始了?不用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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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06:2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处理起来与企业老板的沟通比较多,有些方式比较灵活。你这样提问,也说明你对这个项目没有全局把控能力,回去虚心地听、看你领导怎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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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4: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重新走公帐,否则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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