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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IPO审批制严苛 保荐人担纲“品质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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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23: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视为香港特区政府智囊团的智经研究中心于4月15日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虽然香港去年是全球第二大跨境上市中心,占全球跨境上市集资额31%。

      但是随着全球上市环境的变化,香港在上市审批、上市客源、执法监管方面需要改进,否则难以保持发展势头。

      根据Dealogic的数据,今年迄今为止,已有8家公司推迟或取消了在香港IPO的计划。而在股票上市业务方面,2007年香港的表现也比2006年差,全年上市集资总额下降10%。

      而根据安永的最新数据,第一季度,全球IPO活动大幅减少,比上一季度下降60%,同比则减少38%。取消招股上市的公司数量创下新高,上一季共有83家公司取消,另外有24家延迟上市。

      智经研究中心理事李金鸿对本报记者表示,香港应该考虑效法英国,采纳另类投资市场(AIM,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的模式,由市场自行衡量买卖风险,而筛选企业的责任交给保荐人。

      审批者非“品质保证人”

      香港股市的弱点在于上市客源比较狭窄。在过去五年的148间海外上市公司中,只来自7个不同的注册地。

      因为目前香港的上市规例只承认极少数司法管辖地区的上市资格,包括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内地、澳大利亚,以及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申请上市的企业如果不在上述司法管辖地注册,将按照“个别情况考虑”,需要证明企业为股东提供的保证至少相当于香港法例所要求的水平。

      近来,港交所也积极展开海外推广活动,在韩国、蒙古、印度、日本等地大力宣传,希望吸引更多当地企业到香港上市。不过,李金鸿表示,如果香港不希望落后于其它对手,就应接受更多司法管辖地的注册公司来港上市。同时,香港有必要吸引新兴市场企业,尤其是对上市集资有极大需求的俄罗斯,以及开放相关平台让内地的中小型民企来港集资。

      数据显示,香港的上市客源过于依赖于内地企业,过去两年,内地企业在香港筹得的资金分别占2006年和2007年香港集资总额的91.1%和75.4%。

      对于负责上市审批的港交所,报告提出质疑。“港交所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其收入直接与上市收费和交易活动挂钩,基于商业利益,自然会为投资股份争取最大回报,这与其审批上市的角色难免有利益冲突。”报告指出,港交所其实不合适担任监督者,其角色应该只限于为市场提供有效的交易平台。

      香港审批上市程序的基本原则是否需要改变,目前还在讨论阶段。不过,报告认为,目前香港的上市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当局自视为“品质保证人”,负起防范上市企业倒闭的责任。

      但是,研究人员考察其他市场的情况后建议,审批当局只需要确保申请企业有充分披露公司资料,而上市中介机构则要为所披露资料的全面性和正确性负责。这样,市场可以自行衡量投资风险,同时加强教育,让投资者清楚投资风险和责任。英国的另类投资市场就是采用这种运作模式,而且实践证明是成功的。

      仿效英国AIM模式?

      香港创业板遭诟病已久。此次的报告也指出,香港创业板的原意是协助规模较小而具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在上市上集资,但是冗长的上市程序,使创业板失去了孕育新企业的功能。

      有业界人士称,目前香港创业板的最大问题是,创业板的上市规则比主板还严格,在众多主要新兴交易市场中是最严的。在获准在创业板上市前,申请人须通过上市委员会的审核。相比之下,英国伦敦的另类投资市场(AIM)则把上市申请的审批责任完全交给指定顾问,申请在另类投资市场上市的企业,只需要发出简短的上市文件,不要刊印招股书。

      因此,报告建议,针对 中小企业(行情 股吧)的创业板,可以重新考虑采纳类似英国AIM的“买者自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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