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9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就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通报了证监会2014年度对审计与评估机构的检查处理情况以及2015年度的工作安排(以上内容见官网要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同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在多举措规范新三板市场交易的情况下,新三板日交易量持续萎缩。对此,证监会如何评价?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新三板交易与融资制度完善方面,证监会有哪些举措?
答:近期,我会加强对新三板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规范力度、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现象,使异常价格成交大幅减少。从4月中旬开始新三板市场交投活跃度有所回落。但从长期看,市场监管的加强和交易行为的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新三板价格发现功能和运行质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交易制度方面,我会拟协调新三板完善做市转让业务规则,引入非券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优化协议转让管理方式,提高交易规范程度,推进市场分层,实现差异化管理。融资制度方面,我会将推动新三板适时推出优先股、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融资工具,拟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进一步拓宽挂牌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市场功能。
问:近日,有外媒报道,由于技术问题,深港通启动日期将暂缓公布,年底前可能无法推出。请问是否属实?目前深港通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我会一贯支持深、港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他们在沪港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深港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目前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问:近日,网传深交所自6月10日起,改变了深证成指成交量的统计口径,不再计入基金成交,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我会关注到了相关情况,经向深交所了解,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统计口径调整的情况。此次调整目的是为统一行情软件中关于成交量的揭示,方便投资者与其它交易所进行比较。深交所原来关于全市场的总成交包括了股票和基金,本次技术调整后,统计范围包括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内的全部股票的成交,而不再包含基金的成交。调整后,由于基金成交金额比较小,对总成交金额的影响不到5%,对单个股票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则没有影响。
2、关于信息披露情况。此次技术调整,深交所于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连续三天通过交易系统对市场发布了公告。6月10日收市后,深交所了解到有投资者存在疑惑,遂于当日晚间即通过官方微博再次就本次技术调整发布了业务说明,并通过投资者服务热线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3、关于对市场运行的影响。在6月10日调整以后,深成指连续三天上涨,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总体上净买入,并未出现大量卖出的情况。
希望广大投资者审慎辨别市场传言,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