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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参股比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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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8-5-20 10:08:33 |阅读模式
尽管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参股的比例没有明确的限制。但听说康恩贝参股20%的一家拟上市公司(忘了公司名字,知道的告诉下)被毙掉,上市公司参股比例过高也是其中一个原因。相信随着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今后拟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参股的现象会越来越多。做过或者知道因上市公司参股过高被毙掉的都来这里聊聊,也来揣测一下证监会认可的最高比例。
发表于 2008-5-21 14: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在30%以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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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12: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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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6: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江西天施康,不是20%,是38%,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是41%,过会被否,第二大股东占比大是一方面,关键还有主营收入中主导产品之一的肠炎宁商标是挂“康恩贝”,虽有无偿使用10年的协议,但毕竟商标权还是第二大股东的。同时肠炎宁的销售权也是归康恩贝下属的医药公司包销的,后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包销权转给另一家医药公司,但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转移的这家医药公司虽与康恩贝无关联关系,但仍有未披露“关系”的嫌疑,第二就算无“关系”,但是存在依赖单一客户。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差距不大,为3%,只要通过股权受让或二级市场购买股份即可成为第一大股东;且天施康公司主导产品之一的商标权及销售权由第二大股东控制。由以上情况表明,第二大股东借天施康的背景(江西国资委),实现康恩贝公司第二个上市公司。

[ 本帖最后由 billsun 于 2008-5-27 16: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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