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534|回复: 1

有没有办法补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补救措施?(12个月内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构成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5 00: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emini13 于 2011-2-15 00:45 编辑

一上市公司12个月内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在第一次出售相关资产时,尚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将与第一次出售资产相关的员工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职工安置协议,交易对方已按协议履行,但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随后的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又出售了相关资产,构成12个月内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需要按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批,但当初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补救措施?
多谢!
发表于 2011-2-16 21: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说随后才达到重大资产重组吗?按累计原则,你第二次再开职代会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03:35 , Processed in 0.206708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