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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347|回复: 5

IPO时,关于承销的若干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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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5 12: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麦的麦芒 于 2011-3-5 19:25 编辑

想请教下有参与过承销项目的各位大能

1.假定一个IPO项目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资格已经由一家证券公司预定,我所在的证券公司由于某种原因也可以全程参与进来,
但我所在的公司只有承销资格,没有保荐资格,请问我公司可以参与该IPO项目中的哪些业务?

2.保荐管理办法规定,主承销商是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吗?

3.另外,我查了证监会的规定,里面没有涉及到副主承销商的资格问题,那么是不是说实务上只要证券公司有承销资格,并和主承销商谈妥就可以担任副主承销商了?

急求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11-3-5 12: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目前根据查到的相关法规,得出的结论是:承销是肯定能做,主承销和副主承销资格不确定,应该能做主承销商的合并财务顾问,可以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另外自营部门可以询价

不知道这些结论对不对,请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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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5 22: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1、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主承销商需要有保荐资格,所以你公司应是不能成为该项目的主承销商的,只能是财务顾问或副主、分销商;
2、根据发行承销办法,如果选择的是财务顾问,则不可出投资价值报告,如果是副主或分销商,是可以撰写投资价值报告,但不能自行对外发布的;
3、根据发行承销办法,主承销商的自营部门是不可以参与询价和配售、申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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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0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正正解,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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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7 09: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斑竹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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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7 19: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正解,学习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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