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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2

合伙企业限售股转让所得,是否按照小非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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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21: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税[2000]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最高纳税不超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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