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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团公司之股权转让方面
“根据金鹰工贸历次股东会决议,…………..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按其35.33%的出资比例应享有1,499.13万元。根据2000 年11 月30 日萧山市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与集团工会签订的《未分配利润转让协议》,萧山市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同意放弃按原出资比例购买相应公司股权的权利,同意将其应得的截至2000 年11 月30 日的应付利润1,499.13 万元转让给集团工会,作为集团工会对集团公司的出资,转让价款为1,499.13 万元,转让款应于2004年底支付完毕,到期支付时,集团工会同意另向萧山市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支付资金使用费50 万元,2005 年2 月2 日,集团工会支付了上述转让款和资金使用费共计1,550万元。故此次增资为集团工会单方面增资,增资后各股东的出资额为:集团工会出资5,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52%,萧山市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出资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8%。2001 年4 月28 日,经集团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杭州市萧山区石岩乡人民政府同意,萧山区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与黄来兴签署《出资额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将其在集团公司的出资550 万元全部转让给黄来兴,转让价格为550 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已付清。“
分析: 以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虽然未分配利润在报表上体现为一定金额的货币资金,但由于是投资者作为资本追加投入,本质上属于股权转让,股权价格不一定等于未分配利润的名义货币金额,而且萧山市石岩乡资产经营公司所持股权应属于国有资产,前后两次股权转让没有履行一定的评估程序;
工会受让股权资金直到2005年才予以支付,在股权对价丝毫没有支付的情况下,从招股书推测集团工会应该自2000 年11 月30 日实质上享受了上述股权之权益,由于集团工会自身性质不应该再有其他产业投资,其受让股权资金只能来源于金鹰工贸股利分配,并且集团工会股份最后都量化到自然人,个人认为集团公司的股权形成过程中可能存在者一定的不明朗因素。
二、募资投入方方面
根据招股书数据分析,“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态势以及2000-2007 年我国轿车产量36.16%的年平均增幅”
从数据分析,2006、2007年国内市场盘式制动器年销售增长率为42%、12%,市场总量增长速度有下滑趋势,由于发行人产品主要面对国内市场,忽略出口影响,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在05、06年基本在17%左右,07年上升到20%,本次募集资金盘式制动器项目产能将增加到490万套,如果市场拐点出现,公司是否有足够的销售能力来消化几占07年市场总量近50%产能值得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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