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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896|回复: 4

[沿革和关联方] 报告期内所拍土地价格、面积、用途等信息是否应该在招股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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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5: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是否应该在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所拍土地价格、面积、用途等信息供投资者参考、查询?
发表于 2011-6-22 09: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1号准则,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土地使用权的数量、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以及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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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2 09: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报告期内已通过出让或受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均会在招股说明书业务和技术一章中披露相关信息,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签署出让协议但尚未拿到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信息一般也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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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2 14: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草木灰 的帖子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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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2-19 15: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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