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获全国人大授权 最快明年3月落地 【开利综合观察】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注册制授权决定,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最早2016年3月,最晚2018年3月,注册制就将真正落地。证监会也表示,将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抓紧做好配套规则的制定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证监会官网表示,这一决定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抓紧做好配套规则的制定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地推进注册制改革。 虽然此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不过注册制仍将是一个渐进过程。12月9日,证监会曾发文表示,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在12月25日吹风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同样表示:“对节奏、价格的控制最后要放开,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个目标也不是遥遥无期的一个目标。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证券市场上剩下来的所谓制度性的缺陷,要改的就是股票IPO发行制度,朝注册制这个方向改,改完以后,我以为中国证券市场上大的制度性障碍已经没有了。所以注册制改革完成以后,我们可以预期中国的证券市场将会有一个非常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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