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bcg.mas.gov.cn/maszbw/in ... tegoryNum=005002001
受马鞍山市富马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就马鞍山市富马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市富马科技”)新三板上市主办券商服务采购(第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由于第一次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失败,现发布第二次磋商公告,邀请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富马科技新三板上市主办券商服务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YHCG2015021
三、项目主要内容: 马鞍山市富马科技按照挂牌及上市标准对自身进行整体股份制改造,并于近期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本项目采取对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上市涉及的服务机构进行统一打包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目的是确定一家证券公司为主办券商,受采购人委托,统筹选择、安排、部署、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有上市过程中需要的各种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负责完成马鞍山市富马科技新三板上市的所有服务项目。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预算金额包含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各种中介机构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具备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保荐机构资格;
4、具有做市商业务资格;
5、近两年来(2014年1月以来)具有1个新三板上市服务成功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官方网站公告截图)
6、信誉良好,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
7、已获取磋商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多证合一”,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多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4、《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具有做市商业务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保荐机构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7、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资料不退还。 八、相关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2:00-2:30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2:30
4、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2:30
5、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2010室(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楼功辉大厦二十层)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响应文件、询价文件接收区(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3楼)
7、磋商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1)(马鞍山市雨山西路121号建管大厦3楼)
九、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联系方法
1、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永涵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康泰佳苑6号楼功辉大厦二十楼
邮编: 243011
2、本项目联系人:史晶萍 唐庆 电话:0555-2229935
3、磋商文件发售联系人:唐庆 电话:0555-2229935
4、采购人联系人:许小娟 电话:0555-237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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