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512|回复: 4

请教:股东会召集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6 21: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0-9-12 22:37 编辑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与主持,但是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条件中又解释代表1/3的董事可以召集,这里有冲突吗?(1/3的董事不是可以为所欲为了)
发表于 2008-8-7 09: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股东会召开情形的顺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7 10: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和主持,1/3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仍由董事会召集主持,另外监事或监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也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条件是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时。

评分

参与人数 1 +5 收起 理由
coco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9 16: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正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16: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hellena2003 的帖子

现假设,1/3的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主持(不履行,监事或监事会;再不履行,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问题是不论谁召集和主持,只要提议了还得召开临时股东会,只是召集和主持的主体不同而已。
另再问一个问题,如果按这个顺序都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能,该怎么办?是否是提议没有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23:49 , Processed in 1.549509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