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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后工商登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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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9: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好,
请教个问题嘛:
这是个新三板已挂牌企业,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议案,比如1000万。
12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随后向股转公司申请核准备案。
2016年1月20日拿到股转的备案函。
公司今天去当地工商局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事宜,却被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工商局要求企业将股东大会决议的日期重签(签到30日以内)。

请问:公司为了办理,应该按照工商的做吗?照做之后,就与实际披露的12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不一致了,会有问题吗?

如果不照做,能以什么理由反驳呢?查到以前有一版的登记管理条例中提到过上市公司公开发行,需要得到某些部门的核准。

另,新三板企业是不是实际验资完成就可以去公司变更登记了,而不必等到拿到股转备案函?若万一股转没核准怎么办呀

谢谢各位。
发表于 2016-1-28 11: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坐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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