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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对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是否有要求?是不能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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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15: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否有劳务派遣人员的要求?据说人数不能超过公司总人数10%左右。如果人数超出,如何处理?目前派遣人数已占公司30%。
公司现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代缴工资及社保,公司以劳务费列支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7: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找到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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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享一下。  发表于 2016-2-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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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23: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xiangyanghua51 发表于 2016-2-16 17:26
已找到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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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3: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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