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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180|回复: 9

[已解决]新三板拟挂牌主题的子公司独立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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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15: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拟挂牌项目是这样的:母公司作为挂牌主体,母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子公司具体运作。
1、子公司的部分业务人员是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并在母公司领薪。
2、母公司财务人员兼职子公司的财务职位。
3、母公司的董事在子公司担任总经理。

请教一下,以上3种情况是否影响新三板挂牌?如果影响,那么请问该如何处理?在线求助~~
最佳答案
2016-2-28 22:20:52
关于您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1、子公司的业务人员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最好重新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此不是股转的审核重点)
2、这里的财务人员具体是指?财务负责人?还是一般财务人员,如果财务负责人我建议还是不要兼职、毕竟作为高管,要披露兼职单位的;如果是一般财务人员,我认为问题不大,可以兼职
3、可以
发表于 2016-2-28 17: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求,求大神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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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不受影响,合并报表范围内,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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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2: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关于您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1、子公司的业务人员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最好重新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此不是股转的审核重点)
2、这里的财务人员具体是指?财务负责人?还是一般财务人员,如果财务负责人我建议还是不要兼职、毕竟作为高管,要披露兼职单位的;如果是一般财务人员,我认为问题不大,可以兼职
3、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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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0: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悟空做三板 发表于 2016-2-28 22:20
关于您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1、子公司的业务人员与母公司签订合同,最好重新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 ...

谢谢指导。我想再追问个问题,财务人员(非负责人)接手了公司股东的一家企业(很可能是代持),根据IPO规定的话,财务人员不得兼职。那么在新三板里,这种兼职董事、经理、监事的情况是否会影响人员独立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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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0: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charlesdong 发表于 2016-2-28 21:12
我理解不受影响,合并报表范围内,没关系的。

谢谢指导。我想再追问个问题,财务人员(非负责人)接手了公司股东的一家企业(很可能是代持),根据IPO规定的话,财务人员不得兼职。那么在新三板里,这种兼职董事、经理、监事的情况是否会影响人员独立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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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9 10: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夏天不太冷 发表于 2016-2-28 17:35
同求,求大神指导!

刚入行不久,看了一些股转公司规定和案例,还是觉得自己欠缺好多,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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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21: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友会 发表于 2016-2-29 10:31
谢谢指导。我想再追问个问题,财务人员(非负责人)接手了公司股东的一家企业(很可能是代持),根据IPO规 ...

个人认为财务人员(非负责人)是可以接手的 作为股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发行人的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里面担任除了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这里的高管不包括非财务负责人。满意给小弟一个最佳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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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 09: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悟空做三板 发表于 2016-2-29 21:22
个人认为财务人员(非负责人)是可以接手的 作为股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发行人的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或者实 ...

谢谢解答~~问题是这个财务人员接手了这家控股股东转手的企业后还兼任了企业经理和执行董事,如果是代持的话,那么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考虑,这位财务人员的情况仍旧违反了人员独立性里“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规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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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 15: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友会 发表于 2016-3-1 09:47
谢谢解答~~问题是这个财务人员接手了这家控股股东转手的企业后还兼任了企业经理和执行董事,如果是代持的 ...

兄弟客气
第一,认定代持是要有依据的,不能仅仅因为他原来是企业的财务人员,就认定他接手控股股东的企业股份就为代持
第二,财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是有区别的,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管,财务人员只是普通员工。至于《首发管理办法》里面规定”发行人的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里面担任除了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原因在于若在上下两级企业中同时担任高管,是会存在利益输送的机会和可能性的,继而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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