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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和股份公司一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可以在同一天召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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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2: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和股份公司一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可以在同一天召开么?如果可以在同一天开,那创立大会和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是不是能同时发出?即在创立大会15日前发出,但通知发出日董事会成员还未经创立大会确认哦?咋办?难道一届一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间应该是开会当天?  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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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3: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同一日召开的
不过楼主提到的问题。。。之前没考虑过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召开应该是提前十天通知,临时董事会可以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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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4: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几个时间点确实是立法所没有认真考虑、在实践中也是比较随意和混乱的:1.创立大会的时点;2.公司取得执照的时点;3.一届一次董事会的时点。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果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董事会提前十天通知,那么,申请设立登记就要相应的延后。
但通行的做法是创立大会和一届一次董事会是同一天,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是非常明显的:当天创立大会选举了董事、监事,马上开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董事长、高管、监事会主席等,不论董事长还是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当天产生,新公司的设立申请和其他工作得以顺畅展开。
而公司法的规定显然没有考虑到效率的因素,或者说公司法考虑的是公司常态下的情况,对新设公司的特殊情况没有给予考虑。
这里还存在一个董事会的通知谁发出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董事会有下设办公机构,召开会议的通知实际是由它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的。但创立大会选出董事成员后,因为没有开一届一次董事会,董事长没有确定,办公机构人员没有确定,实际上是没有适格的主体提前发出通知的。
所以应该对新设公司一届一次董事会的召开做特殊规定:1.无需提前发出通知;2.由创立大会或发起人决定当天或稍候召开,即一届一次董事会的召集权在创立大会或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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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5金币 +1 +15 +20 收起 理由
kingxj2004 + 1 --------
samsam + 5 不能盲从于习惯做法,支持深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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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之滋味 + 5
xchzy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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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6: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有经验的大哥,你们实际操作时是怎么安排的呢?敬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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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7: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雪之滋味 发表于 2011-8-4 16:54
各位有经验的大哥,你们实际操作时是怎么安排的呢?敬请赐教!

上午开创立大会(发起人会议),下午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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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7: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同一天召开,实践中也是这样。对于会议通知时间问题,如果做得严谨点,可以由与会股东(针对创立大会)、董事(针对董事会)做一个决议,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一致同意会议召开当日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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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8: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yan123 的帖子

这个做法一点都不好,刚刚设立的公司就开了个违反公司法的坏头,非常不利于公司良好治理结构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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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8: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大个事,不值得讨论
被发现了接受教育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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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0: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的说法,一个上午,一个下午,这种事情非常的正常,没必要多解释。也不会成为证监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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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5: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jyan123 发表于 2011-8-4 17:21
可以同一天召开,实践中也是这样。对于会议通知时间问题,如果做得严谨点,可以由与会股东(针对创立大会) ...

居然还可以这样 也是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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