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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发起人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锁定1年内转让股份导致企业实际股东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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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公司法》,发起人股份需要锁定1年,如果发起人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转让份额是否受1年锁定期的限制?就是企业已经上了新三板,股改未满1年,合伙企业的份额进行了转让,导致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实际股东发生了变化。有实际案例最好!谢谢!
发表于 2016-6-8 17: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伙企业是穿透处理的。你这么弄,已经是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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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09: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6-6-8 17:56
合伙企业是穿透处理的。你这么弄,已经是违规了。

能解释的再详细一点吗?有没有这方面的实际案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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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3 12: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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