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近年做了些新三板项目,结合逛论坛和微信看文章收获,今天给顾问单位出具了一份简单版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思路和步骤,在此与大家分享。特别鸣谢论坛前辈们给的指导,还有投行小兵的分享。
· 判断同业竞争的标准: 目标企业与关联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否构成竞争性或替代性? · 解决同业竞争的步骤: 第一步:看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存在相同或相类似之处? 若不存在相同或相类似之处,不构成同业竞争; 若存在相同或相类似之处,则启动第二步; 第二步:通过行业细化到将二者经营范围予以区分,在营业执照上成为不同的分支。将构成重合且未实际经营或者实际业务量较少的部分从经营范围中予以剥离。 第三步:若实际营运中,二者业务不存在替代性或者竞争性,从各方面进行解释。 1. 主营业务、业务模式 2. 客户对象、市场范围 3. 产品规格或型号、掌握核心竞争力情况(是否有技术上的不可替代性) 4. 组织、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 5. 其他可以说明其不存在竞争性或替代性的方法。 第四步:在解释不足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情况下,需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业务剥离:若业务不属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或其盈利能力不强,可将该部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 2. 股权转让:将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中的关联方股份转让出去,并辞去担任的董事、高管职务; 3. 并购:如果该关联企业在目标公司的产—供—销任意一个或几个环节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则可以考虑将该企业或该业务买过来作为拟上市企业的子公司或兄弟公司。 4. 清算:若关联企业已经停止经营、未实际经营或者其存在可能对拟上市企业上市产生障碍或不良影响,如:经营不善、未通过年检、曾受过行政处罚等等,则应考虑将关联企业进行清算、注销。 第五步: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市场分割协议》或者补充协议 公司股东、董监高均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第六步:针对关联关系较弱,且经营范围难以立即解决的情况,可通过详细说明目前整合存在障碍的原因,并对未来整合的可行性和预期进行明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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