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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松虚子

[投后管理] 关于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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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09: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wslb13 发表于 2016-8-4 12:12
同问,如果这种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如何?是否有案例??

有避免出现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案例,像之前三五互联发的并购基金,转让的我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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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13: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zhyj890316 发表于 2016-8-10 09:49
有避免出现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案例,像之前三五互联发的并购基金,转让的我还不知道。

博雅生物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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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09: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又不是收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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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00: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题主说的这个问题,
一、有两个可能发生的交易策略。
如果是前一个,和其他股东(或LP)交易(注意:自己持有的那部分权益不需要退出),不构成关联交易。
如果是第二个,相当于是上市公司和自己参与的并购基金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注:前一个里面,如果基金是有限合伙形式,涉及GP这个角色,会复杂一些。
原因是,GP本身也是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是合伙人),而上市公司一般和GP有参股关系,那么也构成关联交易。

二、实际操作中PlanA,上市公司收购所有的项目或者并购基金只有单个项目,可能比较适用。
而实际操作中,一般并购基金会投资多个项目。上市公司收购其中某一个特定的X公司。
采取PlanB,会构成关联交易。


供参考。欢迎讨论,互相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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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5: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别的案例么?三五互联没看到收购基金的项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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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22: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wslb13 发表于 2016-8-4 12:10
最好的办法是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下属子公司来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上市公司做兜底收购承诺,这 ...

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然后上市公司若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基金投资的资产不是构成循环持股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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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1: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dyy 发表于 2016-12-15 22:06
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然后上市公司若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基金投资的资产不是构成循环持股了么

我的意思,是上市公司股东或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来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上市公司有个优先意向收购的约定!这样,上市公司还不用进行披露,基金又可以使用上市公司名义去谈项目~我是这样理解的,如果有不合适,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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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4: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并购的,采用向大股东或其他机构定向发行股份,获得现金,再用现金购买并购基金持有的股权,并购基金也好实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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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5 22: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案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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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14: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有人总结了,参看https://mp.weixin.qq.com/s/MjqHX0u-FoMjEhQxP3hj7g。1、支付现金对价完成上市公司所持LP份额的退出;2、提前转让给控股股东;3、回购注销掉。4、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转让,转让前表决权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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