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2月预约式考试将在部分城市举办,各城市限定报名名额,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 18 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三、考试教材及大纲 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考试时间及报名安排 2016年12月预约式考试具体时间表如下:
| 报名起止时间 | 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五次预约式考试 | 11月7日-12月6日 | 12月14日-17日 | 12月17日 |
六、考试地点 预约式考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哈尔滨、济南、郑州、杭州、武汉、宁波、福州、西安、重庆、成都、南昌、珠海等18个城市。 七、报名缴费 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5元,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支付方式详见报名须知。 已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结束前可申请退费(详见报名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八、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参加考试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禁考一年、禁考两年及禁考三至五年的处理,并向考生所在单位通报其违纪违规行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基金从业人员发生违规违纪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可依据《基金法》等相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在第二百八十四条中新增加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其他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证书可在考试平台下载)。 十、特别提示 (一)个别网站和培训机构谎称可以提供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考生发现以提供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名义行骗,并掌握确切线索的,可以向协会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二)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不出版考试辅导材料,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培训或出版相关辅导材料。 十一、考试报名咨询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列举了考试常见问题及解答,请考生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考生也可通过在线客服咨询相关问题,拨打人工服务电话021-6165112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1: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 附件2: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 附件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6年度)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