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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rsaries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的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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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6: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行人参股可以,但有关联交易要解释。董监高参与的属于竞业禁止,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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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20: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点考虑:
1、既然是同业竞争,为什么要参股,何不自己设立?是依赖于合作方的渠道、还是技术?

2、是多少的比例,参股有很多标准,1%—49%都属于参股,参股后是否参与管理?

3、设立参股公司的规模,与上市主体相比,规模、体量有多大?

4、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竞争性,定位怎样,区域销售还是相互竞争?

6、未来发展过程中,如果参股公司发展壮大了,怎么处理与上市主体之间的关系?

7、参股公司的合作方是谁?通过什么渠道认识的,是否有关联关系?

回答了上述问题,自然就解决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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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21: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1127 发表于 2011-11-24 10:24
董监高也存在解释的问题,清理依据暂时没有

如果是董监高就更严重了,竞业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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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0: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股公司不是上市公司设立的,其也就是个参股的小股东,不构成控制的话,就不是同业竞争,而是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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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0: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业竞争  很严重的问题 很多因为同业竞争被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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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1: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渝水情 于 2011-11-25 11:03 编辑

应该没问题,只要不和控股股东合资就行。例如,房地产上市公司,去参股一个项目公司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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