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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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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所刚出的一本书里面说到这个问题,与大家分享:
于从事机械加工的企业,往往形成较大的边角余料,单独作为原材料出售,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单独分摊销售成本,因成本已经计入主营业务产品生产成本。如果金额较大,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可能会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毛利率产生重要影响,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的盈利能力。因此,值得探讨的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的边角余料比较稳定,为了保持与收入的配比性,是否应当将出售边角余料的收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或者按照合理的比例,将计入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成本调至其他业务成本,真实反映销售毛利率。例如,某拟上市企业主要从事涂层板、热镀锌板、镀铝锌硅板带、冷轧板及钢铁制品的加工、销售,其中有关财务数据如下:项 目 2008年1-6月 2007年度 2006年度 2005年度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22,160 236,263 187,532 203,980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106,590 213,542 165,033 174,745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6,882 15,635 12,061 16,655
其他业务成本(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率 12.74% 9.63% 12.00% 14.33%
其他业务利润(万元) 6,882 15,635 12,061 16,655
净利润(万元) 8,557 10,470 10,910 20,406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22,160 236,263 187,532 203,980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99,942 197,925 154,308 158,127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6,882 15,635 12,061 16,655
其他业务成本(万元) 6,648 15,617 10,725 16,618
主营业务毛利率 18.19% 16.23% 17.72% 22.45%
其他业务利润(万元) 234 18 1,336 37
净利润(万元) 8,557 10,470 10,910 20,406
上表可见,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毛利率指标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前财务报表反映该拟上市企业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他业务收入,除2005年度外,申报期其他业务利润占净利润的比例超过100%,使投资者误认为企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差,依靠“副业”赚取利润。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其他业务收入并非“副业”,与主营业务完全一体化。所以,调整后的财务指标能够反映主营业务的真实盈利能力,便于投资者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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