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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6: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深南电与高盛的对赌协议,当前油价为30美金左右,需向高盛子公司赔偿2亿美金,深南电面临破产清算风险,股价从十元跌至一分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该协议未经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因此通归无效,合同为无效合同,深南电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合同如果没有其他举证的话改为有效合同)
B 、0.5%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起诉,要求当事人返还股票损失
C、超1%股东持有超过180天股东方能起诉(B对,C就错
D、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双方可以协定解除。(应不可撤销
E、高盛子公司可向深南电提出和解,以债券转股权,这样也可打破国有垄断电力供应行业(债权人不能提出

所以答案只有B

[ 本帖最后由 zsurichard 于 2008-11-23 21:45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19 16: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深南电与高盛的对赌协议,当前油价为30美金左右,需向高盛子公司赔偿2亿美金,深南电面临破产清算风险,股价从十元跌至一分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该协议未经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因此通归无效,合同为无效合同,深南电不承担任何责任;
B 、0.5%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要求赔偿股价暴跌损失
C、1%以上股东持有超过180天股东方能起诉
D、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双方可以协定解除。

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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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9: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真牛,一下就把错误答案选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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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21: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C    1%以上股东持有超过180天股东方能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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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08-11-20 00: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经过董事会决议,也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应该起诉的是代表公司签字的人,该同志负有赔偿责任。合同不因为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而无效。
合同有可撤销合同吗?看到过不可撤销担保合同。
和解一般是债务人提出,即使高盛同意和解,也要取得其他债权人的同意,并得到法院的裁定认可。同时,涉及债转股事项,也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外资参股上市公司,还得商务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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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7: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此协议应经三会,高盛应该知道的,即使公司已签署协议也无效.但如果事前高盛不知道,则吃亏的股东只能起诉同意签合同的负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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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01: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itp@2911.net 的帖子

A、构成表见代理,合约有效。
B 、不行
C、可以
D、未构成可撤销要件,不能单方撤销。
E、必须债务人提出,而且要有足够比例的其他债权人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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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0: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xiaochenwu 的帖子

挺简单的问题,怎么这么多少答错,而大部分人难题回答的倒是十分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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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2: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对0.5%股东的权力争议在哪里呢?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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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7: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zsurichard 的帖子

同9楼问,0.5%的股东不能直接起诉董监高吧,这个属于公司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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