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证券时报 2017年1月25日
民族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民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在金融政策方面,《规划》指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能源、环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建设。加大民族地区信贷投入力度,鼓励民族地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民贸民品企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民族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努力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民族地区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民族地区信托业发展,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
《规划》明确,要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并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上市、挂牌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促进民族地区上市、挂牌公司健康发展。继续暂免征收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等自治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挂牌费用,实行专人对接、专人审核制度,做到即报即审、即审即挂。支持民族地区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利用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期货市场,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民族地区保险市场,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推动民族地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并推广,支持开展农业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实际上,近几年来资本市场通过多种渠道支持民族地区企业做大做强。不仅对5个民族自治区等西部民族地区实行首发上市优先审核的政策,还积极支持民族地区企业通过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融资,加大新三板对民族地区支持的力度,减免西藏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费用并提供专门审核服务,支持民族地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5个民族自治区通过资本市场完成首发21家,累计融资109亿元;再融资累计66家次,完成再融资1546亿元。截至2015年11月底,来自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云南、贵州、四川8个省(区、市)以及湘西土家族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达324家,比2014年底增加241%,占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的7.5%。
一家券商的投行人士指出,引导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是金融扶贫的主基调,目前,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民族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还待细化明确,民族地区的优质企业将迎来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