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1 月9 日召开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对涉嫌非法公开发行的金融资产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目前进展如何?后续证监会会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2017 年1 月9 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通过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规范,基本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要求其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 人私募上限等。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017 年6 月30 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目前,各地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和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将“回头看”工作各项整治措施和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2、问:据了解,部分公司为了IPO迁址贫困县,对此证监会如何看待?未来是否会出台细则来完善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扶贫攻坚战略。
答:国家已明确了全社会的脱贫攻坚战略,资本市场的脱贫攻坚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中国证监会在2016年9月9日,公布实施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中国证监会在执行上述政策时,主要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依法合规的原则。对于贫困地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在审核进度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的同时,坚持发行条件不降低、审核标准不降低、审核环节不减少、审核程序不压缩。为了保证贫困地区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还会安排对相关中介机构承做贫困地区企业首发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精准扶贫的原则。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大力支持企业真扶贫、扶真贫,鼓励拟上市公司根据国家扶贫政策,把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相结合,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不支持单纯为上市买通道、利用政策“钻空子”套利等形式主义行为。
IPO扶贫涉及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等多个方面,为了有利于扶贫政策的顺利推进,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积累经验,待条件相对成熟时再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考虑推出相关细则。企业只要本着真诚的扶贫意愿,将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相结合,切实在当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当地财政收入,解决当地群众就业,长期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就不会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