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zhouchang001

资本公积转赠实收资本是否可以定向转给某几个股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7 14: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取得其他股东放弃的书面文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9 23: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 发表于 2011-12-7 13:29
确实增加了税负,但这样操作肯定是安全的,如果企业以后要上市的话,这样做最可行。

请教,类似赣烽锂能的情况,大股东放弃对公司的债权,公司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后以此部分资本公积对前述大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是否应:1、公司获大股东放弃股权,按偶然所得缴纳20%所得税?2、资本公积后定向转增时,大股东就所获得股本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6 
发表于 2011-12-13 11: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朋满座2 发表于 2011-12-9 23:34
请教,类似赣烽锂能的情况,大股东放弃对公司的债权,公司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后以此部分资本公积对前述大 ...

只有有限公司可以资本公积向某个或某几个股东定向转增,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都不可以。不知这个赣烽锂能是什么性质的公司(赣锋锂业是上市公司)?另,如果这个赣烽锂能是个有限公司,可以查一下江西省的规定,直接将大股东的债权转成股权就行了呀,何必绕这么大弯子?现在北京、江苏、天津都出台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建议您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3 16: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有限公司的话首先要看章程有没有约定,有约定的话按约定的来,没有约定的话股东会同意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6 23: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 发表于 2011-12-13 11:12
只有有限公司可以资本公积向某个或某几个股东定向转增,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都不可以。不知这个赣烽锂能是 ...

我的天啊,先锋论坛有屏蔽字吗?写了个很长的实务讨论贴,居然因为贴中有不良信息给废了,天啊!

我说的赣锋是002460,2001年为有限公司时,公司以大股东放弃对公司债权形成的资本公积向该大股东定向转增,作为该股东出资。

债权出资工商登记管理办法上个月才出台,下个月才实施,没办法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6 
发表于 2011-12-19 10: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朋满座2 发表于 2011-12-16 23:54
我的天啊,先锋论坛有屏蔽字吗?写了个很长的实务讨论贴,居然因为贴中有不良信息给废了,天啊!

我说 ...

如果是这样,我估计向大股东定向转增不一定行的通,上次就这个问题我还问了北京市工商局的一个朋友,他的回复是股份公司不可以定向转增,这样有违同股同权。即使是有限公司,他们以往的处理方式也是:1.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其他股东无偿将本次转增的股权转给该大股东。当然,这二步在同一次工商变更就完成了,不用做二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9 13: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 发表于 2011-12-19 10:48
如果是这样,我估计向大股东定向转增不一定行的通,上次就这个问题我还问了北京市工商局的一个朋友,他的 ...

各地工商局在实务中做法差异很大。而且即使工商局没有问题,会里也会提出质疑。就目前我碰到的情况来看,历史上的确以大股东对企业债权,计入资本公积,然后定向转增给大股东作为出资,而且经过验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和律师、会计师协商,认为最重要的是确定大股东对企业债权是否真实存在,至于会计处理的不规范、企业偶然所得是否该纳税问题上,可以解释说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0 14: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公司法当然需要同股同权,不能只转给几个股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3 19:06 , Processed in 0.232244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