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765|回复: 9

关于要约豁免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26 22: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购人在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权后,如果不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可以直接发出收购至少5%股份的部份要约,而如果申请豁免被否决就必需发出全面要约,为什么这样规定呢,不理解。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26 22: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确实是有点不理解!难道是惩罚条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27 00: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申请豁免要约。如果收购人认为不满足豁免要约条件,应该主动发出要约;如果提出豁免申请而不被批准,应该是不满足条件,所以,要么保持30%以下,要么全面要约,以保障小股东利益不被损害。
ps这个收购管理办法大概是会里出的最滥的一部法规了(仅从可理解和可操作角度)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COSCO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1-27 02: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没有仔细看书哈,回头再把第48条好好读读,不要断章取义。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COSCO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8-12-5 17: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购价格够低的话,全面要约也没有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5 21: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
申请豁免未同意:全面要约;
未申请:全面要约。
那就是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无论何种情况,此时都要发出全面要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6 12: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只要超过部分,不管是否申请豁免,都要全面要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6 1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可以在协议收购超过30%以上部分前先部分要约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6 1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能够获得豁免的自然不用全面要约。也就是说,在收购的时候,就要做两手准备。豁免了,可以备而不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6 19: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这样理解的:
比如拟协议收购34%:
1、可以协议收购到至30%或以下,然后发部分或全面要约;
2、也可以申请豁免后履行协议。不豁免不批的,可以按1操作,也可全面要约后履行协议。
3、也可以不申请豁免,直接全面要约后履行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01:03 , Processed in 1.327593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