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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479|回复: 5

请教:控股股东/高管董事增持的披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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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0: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高管股东增持,除了收购管理办法里面关于增减5%的规定外,还要遵守什么规定嘛?假设只在市场上买一股呢,是不是也要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
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申请豁免的时点是?是增持完一股后,即向CSRC申请?
比如,现在汇金增持工行,是增持了几次后公告?还是第一次就公告?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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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1: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orange88 的帖子

提供一点相关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上市公司在接到报告后的二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本所网站进行在线填报,本所网站将于次日公开展示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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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1: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1、董事、高管股东增持(包括一股)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和公告。
2、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增减5%报告并公告。
3、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申请豁免的时点应该是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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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21: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自己回答得不准确。请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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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21: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

1、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三十八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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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10: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董、高的增持,目前交易所也没有十分明确的操作规定。从规定上来看,无论增持多少,都是要及时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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