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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关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定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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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7 23: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法,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而这种定向增发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应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7年2月,再融资出了新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问: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果属于增发,是否适用再融资新规里头“18个月”的限制,对未来做非公开发行有影响?
谢谢大大
最佳答案
2017-5-18 09:59:57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启动及实施增发新股、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期间,可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虽然有2017年2月的文件,但我认为不应受此影响。
发表于 2017-5-18 09: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启动及实施增发新股、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期间,可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虽然有2017年2月的文件,但我认为不应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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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0: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政策本意出发,应不受18个月的限制。你搞得是股权激励,而不是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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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3: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不受再融资新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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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2 16: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适用的法规都不一样,非公开适用的是《上市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股权激励适用的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肯定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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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haogsmpku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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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6 20: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股权激励类的定向发行能否签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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