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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xd085

未完成实缴的股权转让,如何规避转让方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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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4: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cxd085 发表于 2017-5-19 14:41
法院要求股东(出让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没办法规避的吗?

没有办法规避,但一般是在债权人起诉、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情况下法院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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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6: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债权人对公司股东行使出资诉讼请求,股东之间的任何约定都很难对抗债权人。根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发起人股东最好实缴出资后再行转让,有可能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但仅限于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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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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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7-5-19 14:42
没有办法规避,但一般是在债权人起诉、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情况下法院会介入。

如果受让人按期完成实缴,则是否能够免除转让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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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23: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参考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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